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 安委办[2019]11号) 的要求,围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仓库、生产装置等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部位等的安全风险,形成从企业、集团、地市应急管理局到应急管理厅的分级管控与动态监测预警,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 

以推动应用监测预警系统为重点,明确省、市、县区、化工园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责任与权限,逐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信息采集、推送和反馈流程,指导危险化学品风险预警工作,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加快建立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分工负责、衔接配合的运行机制。 

   

 

总体架构:



建设要素: